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红办字〔2025〕24号)要求,拟推荐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护理系为模范单位。
公示时间为8月1日至8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或电话方式向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5173009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2025年8月1日